宋锦城喜欢吃柳橙,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吃刀切的柳橙,一定要人用手剥,一开始的时候秦时还很惆怅,因为女孩子嘛,喜欢做美美的指甲,剥橙子就不能留太长的指甲了,因为一用力指甲会崩掉,还会染的黄黄的,和宋锦城在一起之后,秦时就再也没有留过长指甲了,当初年轻气盛时还为自己的指甲哀悼过。只是现在有时候会模模糊糊的想,以后他若是和董芸在一起了,大概是永远都不需要秦时再剥柳橙了。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惆怅,所以秦时又多给他剥了一个。
和秦时的好朋友墨北说起这件事,她一直嗤之以鼻,认为秦时是想多了,杞人忧天,她有句经典名言,就是:「商业联姻能有真感情吗?那只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和另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以婚姻为纽带的不可靠联结,比烧成灰烬的纸还薄弱,风一吹就没了。」
秦时当时笑笑没有说话,秦时一直相信女人的第六感,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雷达还要准。
秦时如此的笃定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一天暴雨夜。
那时候大概是凌晨两点多,秦时迷迷糊糊中被宋锦城的手机铃声惊醒,一开始神智并不是特别清醒,等秦时有意识睁开眼,宋锦城已经坐起来了,他一边接电话一边温声对那边说:「不要慌,慢慢说。」
「你现在在哪里?」
「没事,你现在能看见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这个房子当时在装修的时候,宋锦城只提了一个意见,就是隐私保密性,所以这房子是极其非常的隔音,可是现在,在这满室的寂静中,秦时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风雨呼啸声,夹杂着慌乱的女声,像一个重重的的棒槌,狠狠的敲在秦时的脑壳上,嗡嗡作响。
秦时听见宋锦城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芸芸,别怕,等秦时。」
旁边的床榻一轻,接着门锁嘎达一声,然后秦时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这屋子隔音效果真的太好了,卧室门一关,秦时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但秦时闭上眼,能想象到,他顺着卧室走廊下楼,经过一楼的客厅,然后拿起车钥匙,在玄关处换鞋,然后走到地下车库。秦时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暴雨无声的扑打在窗户上,一道雨线顺着光洁的窗户滑落,但是很快被另一道雨线冲刷,秦时轻轻数 123 睁开眼,一道车灯从地下车库开出来,秦时抬手隔着窗户摸着那道车灯,眼睛一眨,一行泪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落下来。
后来宋锦城身边有个嘴碎的朋友有意无意的和秦时透漏,那晚暴雨风大,董芸的车半路在广宗路抛锚了。广宗路有一个特点,就是路况复杂,小道极多,号称市中心的迷宫,董芸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她慌里慌张的给宋锦城打电话,等了半个小时,宋锦城就神奇的出现在她的面前。
广宗路,秦时默默的念,从秦时们房子到广宗路平时至少是四十分钟的车程,在不知道董芸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他半个小时找到她,秦时情不自禁的想,这真是一段该死的友谊啊。
他朋友展崎最后半倚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提点秦时:「秦时,老实说,阿城身边的这些人中,你是秦时最喜欢的一个,董芸回来了,你早点给自己做点打算吧。」
「你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你就已经输了。」
秦时抬手举起面前一杯啤酒,冲他笑笑然后一饮而尽,算是敬他。
听说宋锦城和董芸最初相识于美国,宋锦城作为被特邀的校友回校演讲,两人是如何相识相知相交秦时就不得而知了,但秦时知道,董芸初遇宋锦城比秦时早,且比秦时道德比秦时体面。
展崎跟秦时说,秦时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就赢了,秦时若是说秦时从来都没想和别人比过,他一定不相信。
在他们这些人的眼里,对秦时即使面上说着再欣赏和喜欢,也不能掩饰他们对秦时骨子里的轻视,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秦时本身就是目的不纯的靠近宋锦城的,这并不是秦时能选择的。
在秦时遇见宋锦城时,他没结婚没女朋友,于道德伦理上,秦时并没有什么过失的地方,秦时只是想努力的,努力的,让自己活的好一点,稍微体面一点不至于人人践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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