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0篇
《史蒂夫·乔布斯传》是一本由[美] 沃尔特·艾萨克森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99.00元,页数:2011-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一):不是求生,就是求死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看完这本书,突然间明白,有些人已经死了,可他还活着,有些人虽然活着,可他已经死了。乔布斯一生做的都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他是带着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从书上可以看到,他的一生都在改变世界。不是求生,就是求死,一生都是一个战士,执剑在像世界反抗,带领人们一次一次的突破自己的极限,他是天才。在他二次元的世界里,要么做到极致,不是极致的东西就是垃圾。 从强人到被病魔折磨,这一生,他都是一个战士,在顽强的反抗着这个世界!一直在改变这个世界 向前辈致敬!!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二):一个成人世界里的孩子 刚读完了巨厚的传记,上网看了各种演讲,新闻发布会,视频,纪录片,不怎么好看的电影,乔布斯的种种开始立体起来,而对我来说最难忘的,不是苹果的成功,不是他偏执的要求,而是他狡黠的笑容。 和比尔盖茨一起接受访问时说:其实我们俩已经秘密结婚十年了。然后看着比尔盖茨狡黠的笑容; Iphone初登场时候给附近的星巴克打电话,说我要多少多少咖啡,然后说sorry,just kidding,然后又是那种笑容 我想再多的赞美再多的财富都不能掩盖这种自认海盗的叛逆者那纯着可爱笑容的光彩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三):乔布斯传与乔布斯 2017年看完的第四本书,也是第一本杂书类书籍。个人打分:8.5分(10分满分)。打这么高的分有几个原因,首先,这本书让我读起来很有意思,有一种迫不及待想读完的感觉,虽然很厚;其次,对近代的IT界的发展有一个大致的介绍,让我们这些非IT人士对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有所了解;第三,对乔布斯这个人有所了解。谈谈看完《乔布斯传》以后对乔布斯这个人的感觉。先说一下他的人品吧,如果用乔布斯的黑非即白的世界观来形容,他的人品就如同他的衣服一样是一坨黑色狗屎。但是他身上同样有我很欣赏的地方:1)精益求精的完美主义工匠精神;2)独特的思考视角和艺术审美。如果还有第三点的话(虽然我不认为我欣赏这一点),那是基于“扭曲力场”人格特质。虽然“扭曲力场”的原始出发点是一种病态自恋,但不能否认“扭曲力场”具有神奇的激发能力,做成了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这一1997年“非同凡想”的广告词,或许真是这一扭曲力场最好描述。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四):认真学习,脚踏实地,低头做事,抬头做人。。。。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是因为得知乔布斯的一些个人事迹,才带着好奇心来阅读《乔布斯传》这本书的。 有无数疯狂追随潮流的果粉把乔布斯奉为神一样的存在,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乔布斯存在很多的“偏见”。我之所以称它是“偏见”,是因为我认为一些小缺点有时的确很刺眼,但也无法否认,就是因为这些小缺点的存在,在另一个方面帮助乔布斯成就了一些事,成就了这个人。正如法国著名的作家蒙田有句话:“我们的一生,一半是愚蠢,一半是智慧,不管他是谁。” 乔布斯是一个喜欢把自己关在小箱子里的人,这个神秘又阴暗的小箱子里,大概只有他自己和他想要完成的事业。 他不爱钱,可以一美元薪酬做事,但却会斤斤计较于期权的兑现。他会很任性的退学,但还是仍然呆在大学里上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课程。有人说,乔布斯疯狂,而这个世界成功消灭了99.999%不理智的人,才使得成功生存下来的0.001%的人显得特别宝贵。但我看到一切疯狂的背后,是他一直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那个神秘的小箱子里,他不会浪费自己有限的精力,在对他的小箱子无利的事上,也许他自私,可是他本来就是一无所有,更加勇往直前。 如果每个人都需要做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箱子的话,乔布斯似乎是从里面开始修建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把握到极致。而大多数人则是从外面搭了一个小框架,然后修修补补,最后也能拿的出手一个像模像样的箱子来。区别就在于,乔布斯的箱子是做给他自己的礼物,而大多数人的小箱子是做给别人看的。想法不同,成果当然不同,恰恰说明一个人的想法,决定了他的高度。 就我们研究生而言,能力比分数重要,勤奋比智商重要,而目标,比什么都重要。不用梦想,因为希望脚踏实地,而不是白日做梦。 最后,引用乔布斯的著名名言:stay hungry,stay foolish.让我们一起来做一个欲壑难填,脚踏实地的小二逼!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五):卓越领导力的14位数字密码 1、专注(Focus):决定做什么和决定不做什么同等重要。 2、极简主义(simplify):简介是终极的复杂。 3、负责到底(Take Responsibility End to End):封闭系统,整体式,个人控制欲 4、颠覆式超越(When Behind,Leap Frog):知道如何在落后时超越对手。iPhone 打败iPod。 5、产品重于利润(Put Products Before Profits) 6、相信直觉(Don't be a slave to Focus Groups):我们的任务是未卜先知。如果我问消费者要什么,他们可能会告诉我他们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 7、突破极限(Bend Reality):你可以做到! 8、重视包装(Impute):人们是以貌取人的。 9、苛求完美(Push for Perfection):一个真正出色的工匠用在柜子后面的木料和正面的木料一样好。“让主板更漂亮,尽管没人看电脑主板,但自己知道。” 10、只容忍天才(Tolerate only A players):如果公司所有的管理者都过于礼貌,会导致哪些平庸的人可以舒服地在公司混日子。 11、面对面沟通(Engage Face to Face):在会议桌上言无不尽,而不是展示一堆根本不需要的幻灯片。 12、兼顾全局和细节(Know Both Big Picture And The Details) 13、融人文于科学(Combine the Humanities With The Sciences):人文与科学同等重视 14、保持饥渴、保持天真(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才 2018.8.13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六):成功或许就是多一些执着 提起乔布斯,首先让我想起的是IPONE、IPAD、IPOD和苹果电脑,而不是被中国无数“果迷”所敬为神一般存在的乔布斯本人。 对这个现象我一直思索了很久,当我看完乔布斯传后我找到了答案。 乔布斯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是一个极其讨厌的人。固执、毒舌、暴躁,具有强大现实扭曲力,换句话说,就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别人的“偷”过来当作自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并不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却缔造了苹果帝国。几十年过去了,他和朋友在车库制造出苹果电脑的故事,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 他为什么会这么成功?以至于他一直瞧不起同样成功微软公司和比尔盖茨? 我想是因为他的执着,换句或说,就是他那令人厌恶的现实扭曲力。他异于常人的偏执,让他获得了成功。当然,这只是他成功秘诀的很小的一部分。 他对产品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小到一颗螺丝钉,一张幻灯片,他都会反复检验、测试很久,直到自己认为是完美为止。在他的眼里只有完美的产品,而没有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不一定完美。他的每一项让全球瞩目的产品,都是在他的这种执着的作用下,震惊全世界。当每一个消费者拿到手中的产品后,他们会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不仅仅是电子商品,还是一件艺术品。 乔布斯本人一直执着于创新,将濒临破产的苹果公司拯救回来,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句号。他的成功是不能复制的。 但是他的一生却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对别人多一点包容。因为你所面对的很可能就是下一个乔布斯。如果乔布斯没有一个让他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环境,乔布斯也不会走到今天。 其实,中国想创造乔布斯一样的人物并非不可能。或许,我们应该多一点坚持。让自己的产品说话。不应仅仅局限于产品的商业价值,而应该眼光放长远一些。在商品市场,营销手段、产品的包装都可以增添商品的吸引力,但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产品本身。 其实,乔布斯的这些品质或许就是我们普通人跟一位伟大的商人、产品艺术家的差距。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七):人文乔布斯——读《乔布斯传》 很少看人物传记,对科技大佬神马的也不感兴趣。之所以会读《乔布斯传》完全是因为想了解为什么乔布斯那么红,红到有点被神化了,对于被神化的东西,要么真的是神,要么就该警惕了。 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很厉害,基本还原了这个科技大佬的真实性,当然也是因为乔布斯授权给了他,让他可以更全面深入地去写他的传记。因为对科技之类的东东不感冒,我只从人文角度来聊一下乔布斯,不管对错与否,只是个人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粉丝请理智看待,或者绕道而过。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提取两个关键词,这两个词是了解乔布斯的切入点,也是我感兴趣的点,也是对我有很大启发的点。那就是:追求完美和创新。 好吧,这两个词听着像老生常谈,毫无新意,但是这两个词在乔布斯的诠释下,充满了魅力,直接颠覆了我对这两个词的理解。 关于完美,乔布斯受养父的影响很大,养父告诉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尽十分的努力(大致的意思)。后来,乔布斯生产的产品电路板的电线都要分布得整整齐齐,虽然他们不会被客户看到,只会被维修产品的人看到。类似的应用还有很多。对于一般的完美主义者(处女座)来说,追求完美意味着花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件别人认为不值得花时间和精力的事情,而完美主义最大的回报可能仅仅是来自他人的赞许,或者仅仅是自己的心安理得。而对于乔布斯来说,追求完美意味着牺牲利润,折磨员工,跟自己发脾气,得不到别人的认可,甚至面临破产的危机。他从来不会妥协,完美是至高的,他无法忍受不完美。他跟自己较劲。完美有时也意味着自闭,自闭在一个别人无法理解的自我体系里。所以苹果公司的产品都是霸道的,是一个从外部很难攻破的体系。完美也意味着专注和不放弃,因为追求完美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永远无法自我满足,他们经常推翻自己。 关于创新,其实和完美是一脉相承的。创新意味着不断突破,不断创造,不断产生新东西,不断富有激情,不断推翻过去。惭愧的是,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创新是顶没用的东西,创新没有土壤。中国的教育和体制下,创新只是一个概念和词语。我指的是相比较乔布斯的创新而言。如果说苹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排名,创新和追求完美应该是数一数二的。乔布斯的创新比别人走得更远,因此他的创新就是革命。另外,美国的硅谷就是个创新基地,那里有最好的科技创新土壤。但是依靠持续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并不多,通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场面。所以,创新并不难,难的是持续创新。乔布斯的传奇在于,在他获得了巨大成功的盛年后,依然创新能力不止,他是个创新到老的斗士。 乔布斯的出名跟他的特立独行也有一定关系。他早年是个嬉皮士,吸食大麻和迷幻剂,但同时又迷恋禅宗,进行长时间的禅修静坐。他有巨大的财富,但生活却奉行极简主义,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他有100多件高领衫,每天穿同一款式的衣服。他脾气暴躁,伤害了很多人,但他又富有魅力,吸引了很多人。关于他的人格特征,我还没办法去理解和定义,这里先不讨论了。 说句关于比尔盖茨的题外话。比尔盖茨和乔布斯是美国科技界数一数二的大佬,在他们长达几十年的合作和斗争中,一以贯之的始终是理念的不同。比尔盖茨注重商业,乐于分享,喜欢开放,所以微软的产品都是开放和兼容的,比尔盖茨也居于首富多年。而乔布斯喜欢闭塞的完美系统,控制欲强,不愿分享和开放。所以才有了应用于所有电脑的微软系统和部分人爱不释手的苹果。 乔布斯给自己的定位是,站在科技和人文的交叉点上,给客户最好的产品。其实在科技应用的动画领域,乔布斯也有不俗表现,他一手打造了皮克斯的辉煌。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八):我愿意放弃很多东西以换取乔布斯的品位 以上这句话是比尔盖茨说的。 我没用过苹果的产品,也没在实体店体验过,iOS更是不懂,原谅我之前跟很多人一样,只是知道苹果是一家创新性公司,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乔布斯,重新认识苹果,并且坚定的相信正是乔布斯引领这家公司走向世界,改变世界。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想,乔布斯是真正把自己的理念和想法以及性情做到了产品中去。他研发的每一个产品的都不只是为了赚的利润,为了在福布斯榜爬上多高的位置,而是因为他的热爱。他热爱计算机,想改变人们对计算机的认识,于是有了iMAC,他热爱音乐,也想改变人们听音乐的方式,于是有了iPod,他想做便携式电脑,于是有了iPad,苹果早期产品,他信奉禅修,于是取消了电脑的风扇,因为风扇的噪音不利于禅,他崇尚简洁,于是iPod上连开关键都取消了,苹果的很多产品包括iPhone,iCloud,iBook...都融入了他自己对产品的思考,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用户想要什么样的产品和体验...我想如果他没死的话,现在应该有了iTV,iEdu等(乔布斯临死之际一直想着要改变电视和教育产业)。 乔布斯有很多性格特点很难做一个统一的好坏评价。比如他的完美主义思想,大道至简,现实扭曲力场...等等,他的很多怪异的癖好在他生病期间甚至影响了他及时接受治疗,但是我肯定的是,当这些特点通过产品反应出来的时候,这个产品就有了灵魂。也许很多人并不在意一个产品所折射出的精神以及体验,但至少,他给那些与他有同样品位的人们带来了共鸣。共鸣,也是苹果的营销哲学之一,任何时候都紧密联系用户的需求和体验。在乔布斯看来,产品是有情感的,他的灵魂和使命就是要实现自己的价值。 很多公司都希望通过推出更多的产品来赢得市场,但乔布斯却做到了用更少的产品改变世界。正是他的这种专注,使得苹果起死回生。以前我也一直想如何才能做到专注,因为他并不仅仅意味着工作时候的专心致志,而是对一种或者少量几种事物的长期坚持和努力。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专注意味着造就企业不败与市场以及其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我个人来说,这种专注将直接决定个人的价值取向。我想一个人最好能通过专注在某一方面做到极致,这种极致很多情况下都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回报,也更利于在这个世界的立足和生存,但除了这个,也让我们更多的认识自我。企业做不到专注,各种产品都将鱼目混杂,很难想象会创造出有灵魂的产品,一个人如果没有专注,也终将碌碌无为吧。 除却乔布斯,我还很想提下他的养父母,特别是养父,对他后期性格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乔布斯的父亲曾经教导他说,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他父亲会用上好的木板做橱柜的背面,而在苹果的产品中,尽管背面不可拆卸,他也要求做到极致。我想,我很难想象很多产品在高大上的外观下,里面是怎样的不堪和杂乱无序。 苹果上市以后,乔布斯给了他父母很大一笔钱,他们还完债务以后,并没有考虑要换个大点好点的房子,而是邀请好友在家开派对,而唯一的奢侈举动就是每年都乘坐公主号游轮度假一次。据乔布斯说,穿越巴拿马运河的那条航线是“我爸爸的最爱”,因为会让他想起自己在海岸警卫队的时候,他们的船穿越巴拿马运河驶往旧金山退役的情景。 在没看<不要做正常的傻瓜>这本书之前我也许还不明白这点,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就是人对物质有很强的依赖性。随着物质越来越丰裕,他并不能增强我们的幸福感,反而是净胜上的追求,能给我们带来持久的快乐和充盈。正如乔布斯从他的佛教修行中学得的道理:物质只把生活填满而不使之充实。而乔布斯夫妇,是真的明白这个道理并付诸实践的人,所以他们是幸福的。 在生命的弥留之际,他说,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依然存在。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会有些怪怪的。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东西留存下来,也许你的意识会不朽。但是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啪!然后你就没了。” 他又停下来,淡然一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 我想很难有人会不被他的这番话触动,他是真正的苹果的巨人。 乔布斯不是神,但是我还是觉得CEO们,创业者们,销售们,都应该看看这本书。而我,也从没像现在这样,更能体验他在斯坦福毕业典礼上的那句话,那句著名的广告词,stay hungry,stay foolish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九):乔布斯传读后感 在一些偶然的情况下拜读了《乔布斯传》,有点犹豫。因为有很多人说这部人物传记对乔布斯的性格描绘上加了太多艾萨克森(作者)的猜测与一厢情愿,据说打着唯一的乔布斯授权的官方传记的旗号,趁着乔布斯的去世和苹果品牌的影响,销量很多。而且乔布斯本人并没有看过这部传记,所以里面写的内容确实需要用辩证思维的眼光去看。 不过说是这么说,毕竟是乔布斯授权,并且和乔布斯进行过长时间的思想交流,以及他的很多朋友也有进行交流采证,收集的资料很多都是准确可靠而且更权威,所以,我还是选择了这一部。 文章开头就讲述了乔布斯的童年,紧接着是着重描绘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利用人格魅力转化为说服力,确实是一项领导人需要具备的能力,给了我一些启迪。其实在看的过程中,我发觉其实他的很多想法都和我不谋而合,以及在演讲上面对细节的关注,发布会中的灯光,摆放物,以及背景音乐和宣传广告,一切的一切,都细致入微,要给观众一种视觉、听觉的冲击,完美。这也是我很多次演讲所追求的,但是却很少能实现这种效果。 文中有很多经典的地方值得学习,如要找到适合的人选来负责某一个模块,不要所有的事情自己做,即使像乔布斯这种天才,也有很多自己不熟悉需要合伙人来帮忙的地方,更说明了现在社会自己一个人干是很难有出路的;如做产品就要注重每一个细节,即使是用户不会注重的点,自己也要极力做到完美,;如人们都喜欢简洁的事情,简洁但不简单等等。 还有很多经典的内容,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有一个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句话: 预见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 这可能是我认为乔布斯最成功的地方,无论是在计算机加入图形控制模块,还是率先在手机上用触屏控制,用ipad代替上网本,将音乐带入itunes开拓新营销模式,用极简的ipod引领音乐领域的进步;一切的一切,都走在科技的前沿,都堪称为未来,并且改变了世界。 我第一次听到乔布斯是在高中时候乔布斯去世那会,很多媒体对他的描述让我很不解,什么上帝给了三个苹果,一个牛顿,还给了一个给乔布斯,还有“很难想象世界没有了乔布斯,科技会倒退几十年”,什么什么的,我当时暗自思忖:这货有这么厉害吗?为什么我的电脑浏览界面被他霸屏了。 随着后来大学对IT行业的了解以及拜谒了这本书之后,感觉自己确实错过了。 乔布斯所开发的产品都是市场上没有的,故因此也没有做市场调研,只是靠着头脑风暴以及自己对未来的把握,研发新产品,这个品质是现在很多企业没有办法匹敌的。很多企业都只是在现有的基础上面再优化,仅此而已。比尔盖茨曾经这样说过:他对技术了解不多,但他有一种惊人的天赋,知道什么东西能成功。 要知道,任何时代的到来都要伴随技术的革命,这是必不可少。 谈到公司运营,乔布斯之所以会先于索尼开发出新音乐播放器,很大原因是乔布斯对公司各部门的掌控,他可以轻易地将各部门协调在一起,共同开发新产品。索尼则不同,每个部门各自负责一小部分,最无奈的是他们各自都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无法实现协调,更别说创新了。鲜明的等级之分,只会让产品的研发受限,而且步调不一,这是我比较反感的。无论是在公司团队,还是在产品上面,小即是多。麦金塔的经验告诉了乔布斯,一流团队只喜欢同一流队员合作,这意味着你不能容忍二流队员。公司各部门的协调,以及队员精锐,人数也精简,这也是公司研发产品屡试不爽的一个原因。 自然喜欢简洁与统一。 所有的人都喜欢简洁,简洁意味着干净、、整洁、专注,也彰显着方便、快捷、轻松。产品都是利民的,一切的模块都建立在用户使用的基础上,而用户的体验感受又是产品好坏的关键,而简洁的体验总是让人如沐春风。 说也奇怪,在大学开头,我坚决说自己绝对不会买iphone手机,感觉它的系统不好用,屏幕又小,又贵,还不如国产安卓机呢。那个时候的评价有感情色彩,其实心里清楚自己对苹果公司的产品并不了解,也不懂它的昂贵是体现在哪一个方面,一直带有偏见。 现在我对苹果的产品反而有一种敬意,体现着技术和艺术的融合气息,估计也只有乔布斯才能实现。 文章写得有点混乱,其实主要是覆盖点过多,涉及领域又不同,所以很难有比较清晰的调理。看传记的时候你也会有这种感觉,尤其是他后面在讲述ipod,ipad,iphone,时间上面就感觉得出来让人觉得有点混乱,其实不然,只是很难实现同步。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十):乔布斯的支线故事 1 这本书拿在手上,有500页那么厚。 2004年,乔布斯找到艾萨克森,说帮他出一本传记吧。艾萨克森拒绝了他,因为他觉得乔布斯的事业并没有那么出色(那个时候乔布斯还没有改变世界),而且他还正在赶着出版爱因斯坦的传记。 一直等到2009年,得知乔布斯患了癌症,艾萨克森决定要写这本书了。先后与乔布斯进行了不下40次会面,采访了100多人,完成了这本传记。 然后,乔布斯在2年后离开了这个世界。 2 1955年,乔布斯出世,很遗憾,他一出生,就是个被遗弃的婴儿。 他的生母乔安妮,爱上了一个穆斯林助教,遭到了乔安妮父亲的强烈反对,因为乔安妮的父亲是天主教徒,于是,这个未婚先育的孩子,注定是不被这个家庭允许的。 那一年,乔安妮23岁,决定把乔布斯送出去(结果领养程序完成几个星期后,乔安妮的父亲就去世了,为此乔安妮非常后悔送走了孩子,因为最大的阻碍已经不在了)。 庆幸的是,领养乔布斯的是一个中产阶级,他的养父保罗-乔布斯,是个退伍军人,有着纹身的引擎机械师,退伍后做着翻新二手车售卖的生意。保罗什么都会做,家里缺个柜子,他就自己做一个。常常是扔一把锤子给小乔布斯,然后他们父子两个就一起干活了。 保罗会给乔布斯介绍车辆设计的细节——线条、排气孔、铬合金以及座椅的装饰。 保罗对工艺的要求极为苛刻,不但外观要漂亮,里面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工整,这一点,乔布斯很好的继承了他的父亲。 他后来把他苹果工厂灰蒙蒙的机器,全部搞成鲜艳的色彩,把工厂灰蒙蒙的外墙全部刷出了纯白色,这样看起来,每一个产品的流水线都像是在生成艺术品。他还把苹果机器里面一个根本看不到的螺丝,花了大价钱,镀了一层很贵的金色。 3 1972年,乔布斯高中毕业,遇见了布伦南。她有一头浅褐色的秀发,绿眼睛,高颧骨,有些柔弱,十分迷人。 她成了乔布斯的第一任女友。 那个时候乔布斯开始服用迷幻药,听巴赫的音乐,写写诗,玩玩吉他,开始迷恋禅宗,崇尚素食主义。乔布斯认为,只要吃水果和素食,身体上就不会有异味,也可以不用洗澡。有时候他整个星期都只吃苹果,之后开始尝试更加纯粹的绝食,一开始先是2天不吃东西,最后发展到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然后通过摄入大量的水和多叶蔬菜来结束绝食。 乔布斯说,当时状态很好,不用消化食物就有很多活力,让他随时觉得可以走路去旧金山。 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寻求自我启迪的校园文化中,这几样标志性的行为,被乔布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集于一身。 4 1974年,乔布斯去了印度,寻找他的精神导师。他换乘火车和汽车来到了喜马拉雅山脚下,参加了信徒聚会,聚会上,他的头发被打上肥皂,然后被剃了个光头,然后,被告知这是要拯救他的健康。 乔布斯在印度待了7个月,除了跟集市上的大妈吵吵架,被无端端剃了光头以外,貌似也没有什么成长。 于是他决定回国。回国的时候还是光头,穿着印度棉袍子,皮肤晒成了又黑又红的颜色。所以,他的爸妈来接他的时候,从他身边走过了差不多5次,妈妈才终于走上来说,“史蒂夫吗?”,乔布斯说,“嗨!” 5 乔布斯与布伦南的关系时断时续,在他们两个23岁的时候,浴火重燃,布伦南怀孕了,并决定要生下这个孩子。讽刺的是,乔布斯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不承认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后来做了亲子鉴定,乔布斯承担了抚养费),而23年前,乔布斯出生的时候,他的生母乔安妮也是23岁,抛弃了他。 这真像是一部电影。 但是后面的剧情更为精彩~ 31岁的乔布斯,开始寻找他的亲生父母(后来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已经离异。乔布斯在后面的日子里,跟他的母亲维持着很好的关系)。 乔安妮告诉乔布斯,他还有个作家妹妹(乔布斯跟他妹妹关系维持得也很好,亲生父亲也是被他妹妹找到的,但是乔布斯恨他抛弃了他母亲和妹妹,拒绝见面)。 后来,乔布斯的妹妹,孤身一人去见了乔布斯的亲生父亲——钱德里,当时在一家餐厅工作。 这一次见面,钱德里谈起他曾经开过一家很不错的餐厅,那个时候特别火,连大名人——乔布斯都来吃过好几次,他们还握过手。殊不知,乔布斯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乔布斯的妹妹并没有告诉他乔布斯与他的关系。 后来这个故事,被乔布斯的作家妹妹写进了小说里面 。 嘿,剧情还真是跌宕起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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