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击罪恶刘恩恩刘来娣(案件的后劲)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 (反击罪恶刘恩恩刘来娣)案件的后劲最新章节列表_笔趣阁(反击罪恶刘恩恩刘来娣)

yu 2022-11-12 17:09:24 156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我急忙奔回刑侦队,还好老徐还在办公室。
他也是在处理刘志雄的「车祸」案,我回到时,他正解决了一个问题:
叶家文一家人,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地上了国道,像跑路似的?
连叶家文学校的老师都没收到他的请假,这说明他们真的跑得很急,仿佛是被什么给吓到了一般。
唯一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也就只有叶青娥把徐文华割喉这件事了。
但我们还没出通报,也在控制媒体不去发布相关不实消息,所以应该没人知道那件事,是叶青娥做的才对。
只有警察知道。
也就是说,我们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家文的父母!
「肯定不是我们的人,那就只有那两个人了啊!哼!净瞎搞!」
我突然想起,江队跟刘警官,今天重新去审了叶青娥一次,并且还关掉了审讯室的监控设备。
难道他们为了让叶青娥认罪,居然如此不择手段,帮她做了这种传讯的事情?
但这事木已成舟,我连忙把今晚去刘志雄家的经历,完完整整地跟老徐说了一遍。
他越听,眉头就皱得越紧。
等我说完,他只喃喃地说了一句:
「江建民老先生……他老人家,身体还那么硬朗啊……」
「你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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