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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shiji 2023-05-27 21:51:07 12
再次醒来的时候,陆昀又闻到了熟悉的医院消毒水的味道。
陆昀看了看四周,还是那间熟悉的VIP病房,但那个每天都会出现在病房的人已经不在了。
陆昀呆呆地看着吊瓶里的点滴一滴滴地向下掉落,温稚初死了,却好像把他的灵魂也带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特助提着一个保温桶走了进来。
见陆昀看着点滴瓶发呆,刘特助叹了口气,打开了保温桶:“陆总,您已经一周没吃东西了,这是我按温小姐留下来的食谱做的粥,您多少吃点吧。”
听见温稚初的名字,陆昀终于看向了刘特助,他声音沙哑的可怕:“初初留下的食谱?她为什么会留食谱给你?”
刘特助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温稚初留给他的小册子,递给了陆昀,“温小姐怕她走后,我们会照顾不好您,所以他就把您的喜好和习惯都记在了这个小册子上面,里面还有一些您爱吃的饭菜的做法。”
陆昀颤抖着手,接过了那小册子。

刘特助叹了口气,说道:“陆总,温小姐她真的很爱您,所以才甘愿为您献出生命,您要振作起来。您现在这副样子,一定不是温小姐想看见的,她如果知道您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不会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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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刚刚医生跟我说,因为您最近情绪波动太大,所以温小姐的心脏很可能和您的身体出现排异反应。温小姐就是不希望现在的局面发生,所以才让我们不要告诉您的。”
陆昀的右手正打着葡萄糖点滴,而他的左手因为被玻璃碎片扎破,此时已经处理好了伤口,缠上了厚厚的纱布。
陆昀用缠满了纱布的手,缓缓地翻开了那个小册子。
在看见温稚初满满当当的字迹时,陆昀的眼泪立马就落了下来。
那本子虽然不大,但有一定的厚度,里面记满了陆昀的喜好和习惯,有一些习惯,铝驺甚至连陆昀字迹都未曾发觉,但温稚初却仔细地记了下来。
温稚初真是爱惨了他。
本子一页一页地翻,陆昀也不由得感叹,他怎么是个怎么难伺候的人?
可那样好的温稚初,为什么喜欢了这样差劲的他这么多年?
那本子的最后一页,有陆昀想要的答案。
很意外的是,那本关于陆昀的喜怒哀乐的最后一页,却是温稚初的自白:
阿昀哥哥,他和我有着同样的命运,从小便失去了父母。
可他和我不一样,我那时只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孩,可他的肩膀却好像能扛起一切。
十五年前,他替我擦干眼泪,朝我伸出手。
他说,以后陆家会养我,阿昀哥哥会养我。以后有阿昀哥哥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从那时起,阿昀哥哥就是我的全世界。
在我的记忆里,阿昀哥哥无所不能、意气风发、光芒万丈,阿昀哥哥是全世界最最好的人。
我见过阿昀哥哥的每一面,温柔的、深情的、骄傲的、冷冽的、愤怒的。
甚至在他心脏开始衰竭后,我看见了从没有人见过的,脆弱的阿昀哥哥。
可阿昀哥哥不该是这样的,他是生来就该站在光芒里的人,他不该和任何一丁点不堪扯上关系。
虽然,脆弱的阿昀哥哥我也很喜欢。
可我看着那么多的人因为他生病而欺负他,我感觉我的心好疼好疼。
阿昀哥哥好像永远被人簇拥包围,但却没有一个人是真心的。
可我站在人群之外,却看得清楚。
我爱的那个男人,正在被病痛一点点的磨掉光芒,病魔想要把他拖进不见天日的深渊。
阿昀哥哥好像总是用他的肩膀扛起一切,有他在的地方都让人心安,有任何事情他都会挡在我面前。
但这一次,我也想做一次守护他的那个人,哪怕我会付出一切。
我最爱的那个人,我要他永远光芒万丈。

第二十二章

自从看完温稚初留下的册子后,陆昀没有再抗拒医生的治疗。
陆昀觉得刘特助说的对,他的命现在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更是属于温稚初的。
在没有心脏衰竭的时候,陆昀每天都会运动,所以他的身体底子是很好的。
如今换了一颗健康的心脏,又重新燃起了求生欲,陆昀的身体好的自然是很快的,不过三天便出了院。
手上的伤口有些深,但在陆昀的配合下,一月之内也好得差不多了。
陆昀原本给陆宅的佣人都放了假,如今又把他们召了回来。
她们跟着温稚初呆了这么多年,多少也学会了一些温稚初的手艺,加之温稚初在走之前留下了很多菜谱。
虽然她们做不出温稚初亲手做的味道,但陆昀也皱着眉头吃了下去。
陆昀不再每天住在公司,而是无论早晚都会回到陆家,回到那件属于他和温稚初的卧室。
陆昀躺在他们的婚床上,感受着自己有节奏的心跳,就仿佛温稚初还在他身边一般。
他变得越来越正常,好像和从前那个陆氏集团总裁无异,但只有刘特助知道,陆昀变了。
陆昀的话变得越来越少,情绪也变得越来越不稳定,那些曾经欺辱过温稚初的纨绔子弟,全都被陆昀明里暗里的修理了一顿。
从那以后,刘特助再也没有见陆昀笑过,他好像变成了一台只会工作的机器人。
每天按时上班,按时吃饭,按时回家,就连曾经爱去的场所他也统统不去了。
他还每个月都会去医院体检,确保温稚初的心脏的健康。
刘特助觉得,陆昀现在好像不像一个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他是一个盛放温稚初心脏的容器。
陆昀查到了温稚初在自己二十三岁生日的时候,给自己买了块墓地的事。
他去西郊墓园看过,温稚初给自己选的遗照,是她十八岁时的照片。
陆昀轻抚着温稚初的照片,照片里温稚初笑靥如花,是最美好的年纪。
可也正是那一年,温稚初和陆昀的关系急转直下,那样的笑容再也没出现在温稚初的脸上。
温稚初给自己选的这块墓地,在墓园的最角落,群山环抱,有山有水,很美。
陆昀给温稚初带了一束百合花,从那以后,他每周都会给温稚初带去一束最新鲜的百合花,然后替她擦一擦墓碑,随后坐在墓碑前陪她说说话。
得知温稚初的死讯后,听说唐宋气得把东西摔了一地,随后便再次出了国。
陆昀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反正温稚初都已经死了,他再去和这个都不配称之为情敌的男人较什么劲呢?
可陆昀怎么也没想到,唐宋这次搭乘私人飞机出国,竟然带走了温稚初!

第二十三章

温稚初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有些迷糊。
她这是在哪儿?天堂吗?可她分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又是为什么?
她的心,此刻不应该在陆昀的胸膛里跳动吗。
见她醒了,坐在病房里的二人立马围了上来。
温稚初看着这两张在自己面前放大的俊脸,意识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好像是在医院里救下她的医生,好像叫,顾言。
那另外这一个,又是谁?
这人看她的眼神如此热切,仿佛和她很熟悉,但温稚初很确定自己并没有失忆,她不认识这个男人。
于是温稚初问道:“你们……是谁?这里是哪里?”
听见温稚初问起自己,唐宋兴冲冲地介绍道:“我是唐宋,就是那天差点开车撞到你的那个。”
温稚初想了半天,这才想起,那天她在马路上追沈薇薇,然后差点被一辆跑车撞到了的事。
原来那辆车的主人是唐宋,温稚初听过这个名字,南陆北唐,唐宋是唐家的继承人。
当时温稚初见一辆跑车直直的朝她冲来,她直接被吓晕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醒来的时候,便发现陆昀在吻她。
也正是那一次,让她怀了孕。
想起陆昀和孩子,温稚初这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
她惊慌失措地坐了起来,“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要去给阿昀捐心,你们为什么带我来这儿?没有我的心阿昀会死的!”
见温稚初急着往外跑,唐宋赶紧拦住了她:“温小姐,你别急,陆昀他没事。”
听见陆昀没事的消息,温稚初终于安静了下来,她抓住了唐宋的手臂,问道:“真的吗?你不要骗我,他明明就快死了。”
见温稚初的眼神如此可怜,唐宋也不得不把一切全盘托出。
“对,顾言告诉我你要捐心给陆昀的事,但我不想让你死。所以我发动了人脉,替陆昀找了另一颗适配的心源。你放心,手术很成功,陆昀已经没事了。”
温稚初有些不敢相信,“真的吗?找到了另一颗适配的心源?可陆家替阿昀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不然我也不会偷偷去配型,你怎么一找就找到了。”
唐宋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小小的虎牙,颇有些孩子气:“都说了,陆昀比不过我的,不过就是一颗心脏,他都找不到,真是没用。”
听见唐宋如此编排陆昀,温稚初也没有辩解,只是默默地松开了抓住唐宋手臂的手,回到了病床上。
说到底,如今她又有什么身份和立场替陆昀说话呢?她只不过是陆昀的前妻罢了。
只要陆昀平安无事,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便好。想必陆昀他,现在应该和沈薇薇过得很幸福吧。
毕竟陆昀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她和他的病。
如今这两大隐患,都消除了,他一定会很幸福的。
温稚初的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了下去,唐宋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唐宋曾经在国外的时候,虽然从万花丛中过,但向来是片叶不沾身。
所以对于讨女人欢心,尤其是讨喜欢的女人欢心这一点,他没有经验。
唐宋给顾言递了几个眼神,示意他说点什么来打破现在的僵局。
顾言从没见过好友如此为一个女人牵肠挂肚的样子,尤其她还是一个怀着孕的女人。

第二十四章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唐宋吃哑巴亏的人,顾言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如今看着唐宋这副样子,顾言只觉得好笑,于是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顾言走上前去,摆出了身为一名医生的职业素养,说道:“温小姐,你现在的身体很虚弱,还需要好好调养。就算不为了自己着想,你也该为了你肚子里的孩子着想。”
听见顾言提起温稚初肚子里的孩子,唐宋的面色肉眼可见的沉了下去,他撇了撇嘴,看向温稚初。
只见温稚初的手轻轻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腹,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小小的新生命,是她和陆昀的孩子。
见温稚初不说话,顾言便继续问道:“温小姐,上次我问你的时候,你让我替你打掉这个孩子,但那时你是为了给陆昀捐赠心脏。但现在陆昀已经没事了,那你还决定打掉这个孩子吗?”
温稚初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有些犹豫。
这个孩子的来临完全是她计划之外的事情,结婚的这些年来,陆昀从未和她同床共枕过,又怎么可能会碰她。
所以温稚初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和陆昀有一个孩子。
她和陆昀的孩子,是不是会有着和陆昀相像的神态和眉眼呢?
温稚初的心中已然有了答案。
得知自己怀孕的那一刹那,温稚初心里是喜悦的,但随之而来的是痛苦和害怕。
她怎么会不想和心爱的男人有一个孩子,可陆昀的命根本等不到她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温稚初别无他法,只能抛弃这个孩子。
但如今,她的孩子又有了生的希望,那她怎么能放弃?
温稚初抬起头看向顾言,眼里是少有的坚定:“我决定了,我要留下这个孩子。”
顾言和唐宋无声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后顾言继续问道:“那……温小姐,你还打算带着孩子回到陆昀的身边吗?”
温稚初愣了一下,很显然是没想到顾言会这么问。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顾言言之有理,毕竟陆昀是孩子的父亲。
顾言继续道:“温小姐,陆昀他并不知道你还活着的事。”
温稚初有些疑惑:“阿昀不知道我还活着?这是什么意思?”
顾言顿了顿,“我和唐宋虽然替陆昀找到了合适的心源,但我们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因为南陆北唐向来都是处于对立面,陆家和唐家从来没有在明面上往来过。所以唐宋这次出手相救,也并没有打算告诉陆昀。”
“所以……”温稚初的眼神里有些不解。
“所以,我们只是暗中调换了心源,这件事情陆昀并不知情。他还以为给他捐心的人是温小姐你,陆昀此刻以为你为了给他捐心所以死了。”
温稚初有些哑然,她本来是打算用她的命去换陆昀一命的,并且没想让陆昀知道。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如今陆昀知道了自己要给他捐心的事,可捐心的人却不是她。
也就是说,陆昀不仅不知道自己还活着,也不知道自己和他有了一个孩子。
温稚初此刻的心情有些复杂,但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打算再回到陆昀身边了。
陆昀不爱她,而且一见到她就头痛,这是全城的人都知道的事实。
更何况,她和陆昀已经领了离婚证,沈薇薇也回到了陆昀的身边。
尽管温稚初知道,沈薇薇并非什么好人,但那也架不住陆昀对她喜欢得紧。
沈薇薇和陆昀现在想必过得很幸福吧,她就算回去了,又哪里有她的位置呢?

第二十五章

五年前因为她,沈薇薇和陆昀已经分开过一次了,陆昀也因此恨她入骨。
这样棒打鸳鸯的事,温稚初怎么可能连做两次?
如果她现在回到陆昀的面前,告诉他孩子的事,除了给他徒增烦恼,并不会有任何好处。
毕竟陆昀是那样的厌恶她,就算知道了她怀了他孩子的事,他也不会开心的,更不会喜欢他们的孩子。
既然这样,那她又何必要带着孩子回去碍陆昀的眼呢?
沉默间,温稚初已经做好了决定。
但在这一室沉默里,唐宋的心却越来越凉。
他不是不知道温稚初有多爱陆昀,虽然他久居国外,但自从上次在马路上差点撞到温稚初后,唐宋便从顾言那打听了很多关于温稚初的过往。
他知道温稚初从小在陆家长大,更是从小就把陆昀看得比命还重要。
陆昀在顾言他们医院住院的时候,温稚初更是贴身照顾,还被他们医院的人戏称为痴情种。
唐宋听说这些消息后,他沉默了很久。所以哪怕温稚初最后选择带着孩子回到陆昀身边,唐宋也是相信的。
毕竟陆昀作为孩子的父亲,他有权承担起孩子的一切。
但唐宋私心并不希望温稚初回到陆昀身边。
他不介意温稚初的过往,反而这个像百合花一样的女孩,随着那次车祸闯进了他的视野里,好像也闯进了他的心里。
温稚初长得好看,气质干净素雅,性格也是恬淡温柔,是唐宋所有理想型的样子。
只要温稚初愿意,他想照顾她一生一世。
但温稚初如果不愿意,他也不会强求。
唐宋从没觉得自己是什么痴情的人,在过往的这二十多年人生里,唐宋不是没有喜欢过别的女孩,但那些恋情往往都不会超过三个月。
所以外界才会戏称唐宋风流成性,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留身,说他好像无论对谁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
唯独温稚初是意外。
是一场意外让二人之间有了联系,如果不是这场意外,或许温稚初和唐宋这辈子都不会有见面的可能,毕竟他们本就身处两个阵营。
而只此一面,只此一眼,唐宋却好像真的感觉自己撞上了命中注定。
如果温稚初不是陆昀的妻子就好了,那样他一定会欢喜地将她娶回家,把她养得再胖些。
上次抱起温稚初的时候,唐宋惊讶地发现,她还真是瘦得可怕,难道是陆昀不给她饭吃吗?
在听说陆昀和温稚初离婚的那天,唐宋高兴极了,立马便包揽了那天晚上好友们在夜场的所有消费。
可唐宋还没高兴几天,甚至还在思索着要怎样和温稚初重逢的时候,他便从顾言那得知了温稚初打算用自己的命换陆昀的命。
向来对任何事都无所谓的唐大公子,这下真的慌了。
他和温稚初才只匆匆见过那一面,甚至温稚初都还不认识他,她怎么能就这么死了!
唐宋不允许他们的故事就停在这里。
所以他发动了自己在国内国外所有的人脉,就为了给陆昀找一颗适配的心脏,同时也是给温稚初找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好在唐宋的人脉甚广,加之唐家的生意本来就涉及医疗相关,所以虽然困难,但唐宋还是找到了。
于是他偷偷替温稚初做了决定,更是趁着温稚初躺上手术室昏迷之际,连夜带着她出了国。
唐宋知道,陆昀并不爱温稚初。甚至在和温稚初离婚后,陆昀便立马投入了沈薇薇的怀抱。
至于他们三人更深的纠葛,唐宋没去调查,因为他也不感兴趣。
唐宋向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但娶妻却不爱,是连唐宋都做不出的混账事。
所以唐宋并没有挑明自己对陆昀伸出援手的事,而是借着温稚初的名义,暗中将适配的心脏送入了手术室。
所以哪怕陆昀去查,也只会知道温稚初已经死了的消息。
唐宋自作主张地将温稚初带离了陆昀的管辖地,想给她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但如今温稚初醒了,唐宋没有办法左右她的去留,他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果,那便是温稚初执意要回到陆昀身边。
唐宋闭了闭眼,已经给自己打好了预防针。
就在天人交战间,唐宋听见了温稚初的答案:“我想,我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了。”

第二十六章

得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唐宋显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直到顾言接过了温稚初的话茬,唐宋才有些急切地上前几步,反复确认道:“真的吗?滤奏你不会再回到陆昀身边了?”
温稚初点了点头,随后看了一眼窗外,有些无奈地回复道:“更何况,这里早就不是荣城了,人生地不熟的,我要怎么回去?”
唐宋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不好意思,温小姐,我们没有问过你的意见就这样唐突地把你带出了国。”
温稚初朝唐宋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并不在意,“没关系的,是我该感谢唐先生救了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命。”
窗外的建筑很显然不是国内的景色,温稚初虽然觉得奇怪,但她向来是个接受能力极强的人,她如今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她从小就在陆家长大,从来没有离开过荣城。
陆家盘踞在荣城的南边,所以温稚初甚至连荣城的北边都没有去过几次。
温稚初从病床上站了起来,走到了窗户边。
看着窗外充满异域风景的景色和湛蓝的天空,温稚初突然感觉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她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只觉得天地之间如此辽阔。
温稚初的前半生几乎都在围着陆昀打转,她满心满眼都是陆昀,根本没有空去看看世界,享受生活
别人的世界很大,但温稚初的世界里小到只能装下陆昀。
但如今在生死间走过一遭,温稚初突然觉得自己曾经是那样的愚蠢。
其实她还应该感谢唐宋将她带离了荣城,这样她才有了看一看世界的机会。
顾言此时问道:“温小姐,既然你不打算回到陆昀身边了,那这个孩子……”
顾言的语气有些犹疑,像是在等着温稚初的回答。
温稚初接过了话茬,“孩子我会留下,毕竟是个小生命,我一个人也能照顾好他。”
温稚初八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此后一直寄人篱下,住在陆家。
虽然陆昀和陆家人都说,让她从此以后就把陆家当成她的家,陆家家大业大,多养她一个人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但这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温稚初的父亲作为陆家的总管,工资自然是不低的,更何况温父温母的意外身亡,说到底也和陆家脱不了关系。
陆家家大业大,从来就不差钱,所以温稚初也在温父温母死后收到了很大一笔抚恤金。
而温稚初自己,从小便爱画画。
小的时候起,她便爱偷偷在本子上描摹陆昀的样子。
长到稍大一些的时候,温稚初便正儿八经的去学了画画。
或许是温稚初这人耐得住性子,感知能力也很好,所以她在绘画上好像真的有些天分,就连教她画画的老师也这么说。
温稚初对色彩和线条的感知能力很好,学东西也很快。而且温稚初很喜欢画画,基本上除了完成课业和作业,所有的空余时间温稚初都拿来画画了。
她尤其偏爱画人物,温稚初笔下画得最多的人物,就是陆昀。
温稚初有一个微博,她会将零零散散地画发进去。
有时会是陆昀的人物画像,有时会是原创的四格条漫,偶尔也会画一点水彩。
但无一例外,这些漫画的主角都是陆昀。

第二十七章

日子久了,温稚初的微博号也已经小有名气。
或许是温稚初笔下的主角过于帅气,也可能是温稚初的画画技术不错,总之,虽然素未谋面,但温稚初的微博里确实有那么一小批粉丝。
温稚初发图片时从来不用文案,每次都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只有温稚初自己知道,那些小小的符号里藏着一些什么深意。
温稚初大学也是念的美术相关的专业,她在大学期间接触了更多的漫画相关的知识。
譬如分镜、人设、剧情、视角,等等等等。
也是在大学时,温稚初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虽然压根没有看过几本漫画书,但她对漫画真的很感兴趣。
于是她偷偷地将自己暗恋陆昀的那些事情,画成了漫画,照例分享到了微博上,没想到却一炮而红。
温稚初收获了大批粉丝,也有几家大型出版社联系她想要索要版权进行盈利出版。
但那时,陆昀的心脏衰竭已出现端倪,陆昀开始频繁的住院。
温稚初很担心他,所以这些事情她通通没有理会,原本连载到一半的漫画也就此断了更。
直到现在,温稚初的那些微博下都还会有很多老读者留言,问她是不是现生出什么事了,问她还会不会回来更新。
温稚初围着陆昀转了多少年,她的漫画便停更了多少年。
但如今温稚初难得拥有了自己崭新的人生,于是她也想重拾自己的爱好。
原本温稚初打算用自己的积蓄租一套小型公寓,养胎的同时也能方便创作,但唐宋表示不同意。
唐宋的说辞是,萍水相逢就是缘分,他不可能让温稚初一个孕妇独自生活,万一出点什么事,他会良心不安。
他说自己当时差点撞到了温稚初,虽然没受什么重伤,但怎么说也算一起车祸,于是想要补偿温稚初,便让温稚初住进了他在国外的家。
唐宋的别墅很大,住进温稚初完全是勾勾手指的事,再加上唐宋说顾言也会住在他家,她作为顾言的病人,离得近些也好有个照应。
唐宋都已经头头是道的说了那么多条理由了,如果温稚初再推辞,的确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于是温稚初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住进了唐宋在国外的家。
温稚初从小在陆家老宅长大,陆家老宅说是一套宅子,事实上说是一套庄园都不夸张。
对于他们这些有钱人的阔绰操作,温稚初早已在耳濡目染里见怪不怪了。
所以在搬进唐宋略显夸张的家时,温稚初连眉毛都没挑一下,因为她早就对此感到习以为常。
倒是顾言对她的平静感到有些意外,但转念一想,温稚初是陆昀的前妻,又怎么可能没见过世面。
唐宋见温稚初如此平淡的反应,心里也不由得有些惊讶。
因为往常他带别的女人回家的时候,走进大门之时免不了要听见一大堆夸张的惊呼或者是恭维,久而久之把唐宋烦的不行,他便鲜少再带女人回家了。
但第一次来到他家能如此面不改色的,温稚初的确是头一个,这不由得又勾起了唐宋几分兴趣。

第二十八章

温稚初和顾言就这样在唐宋家住了下来,但不同的是,顾言住在这里完全是好兄弟白嫖,但温稚初却执意要给钱。
毕竟她和唐宋非亲非故的,不能平白无故受他这么大的恩惠。
但唐宋这人,根本就不差钱,怎么会在意这点钱。不过温稚初执意要给,他也拗不过她。
于是两人几番推拒,唐宋便退让了一步。
“要不这样吧,听说你做饭很好吃,要不你给我做饭吧?我在国外找不到合口味的厨师,上个月我都辞退了十来个了。你给我做饭,我给你发工资行不行?”
见温稚初一脸思考的模样,唐宋连忙给顾言递了个眼神。
接收到了唐宋的暗示,顾言也连忙打了一波助攻:“是啊,温小姐,唐宋他嘴巴刁,吃不惯外国厨师的手艺,而且国外的外卖也不太方便,所以只能找厨师。听说温小姐的手艺特别好,就连陆家那位都爱吃你做的饭,想来唐宋总不至于比陆昀还挑剔吧。”
听见陆昀的名字,温稚初的脸色微变,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唐宋听见顾言提起那个男人,也踹了他一脚。
但好在,温稚初最后还是应了下来:“好,我答应给你做饭,但我不需要你发工资。我帮你做饭就当抵房租了吧。”
唐宋大喜过望,从此便过上了有人投喂的日子,而顾言也沾上了光,一日三餐不再需要自己摸索着下厨然后还要被唐宋吐槽了。
唐宋和顾言惊讶地发现,温稚初的手艺比他们想象的还要高出一大截。
温稚初就像一个哆啦A梦一样,无论唐宋和顾言想吃什么菜,下一顿的餐桌上温稚初一定能精准的做出来。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了下去,温稚初白日里除了负责他们二人的一日三餐,其余的时间便都在画画和养胎。
温稚初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是能感知到温稚初这前半生的辛苦,所以在怀孕期间从来没给温稚初找过什么麻烦。
对于温稚初来说,她的孕期过得不算辛苦,因为孩子很健康也很安分,而她自己也因为给唐宋和顾言变着法做饭,一日三餐都变得规律了起来,她也长胖了一些。
虽然还是很瘦,但不像以前那样瘦的可怕了。
很快,便到了温稚初的预产期。
这个孩子不仅在孕期没给温稚初带来太多辛苦,就连顺产时都比别人轻松。
胎位很正,胎儿的大小也很适中,于是没多多久,一个六斤的孩子便顺利的生产了下来。
是个很健康的男孩。
温稚初生产时脱力晕倒,等到她再次醒来后,产房的小护士第一时间便把她的儿子抱到了她跟前。
新生儿的脸皱巴巴的,算不上好看,但温稚初见了却很欣喜。
看见孩子的这一刻,温稚初才终于有了做妈妈的实感。
小护士开心的问道:“温小姐,您生的是个男孩,他很健康。您想好要给他取什么名字了吗?”
温稚初一愣,最近太忙了,孩子的名字她竟然忙忘了。
但此时,温稚初看向了小护士身后的落地窗外。
温稚初住的这家医院,楼层很高。
此时正是冬天,但一片灰白的天空中却久违地出现了阳光,阳光通过云层射出,是极有生命力的景象。
温稚初笑了笑,答道:“就叫他辰阳吧,温辰阳。”
小护士重复道:“辰阳,真是个好名字。”
辰,是希望,是吉祥,是理想。
阳,是朝阳,是温暖,是春光。
多好的名字啊,温辰阳。

第二十九章

五年后,在人声鼎沸的荣城机场,出现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
温稚初正在行李转盘上等行李,一转头,便看见自己五岁的儿子已好奇地往远处跑去。
温稚初不免喊道:“阳阳,别乱跑。”
温稚初的儿子温辰阳如今已经五岁了,长得极好看,任谁见了都喜欢。
温辰阳的那双眼睛,最像温稚初,而其余的五官却是更像陆昀一些。
就连那聪明劲头,也很像陆昀。
温辰阳如今才五岁,却已经上了小学,而且他的智力和学习成绩完全碾压了他的同班同学。
至于课余时间,温辰阳很爱跟着唐宋出去玩,唐宋生性活泼爱玩,和温辰阳这个小魔头倒是能玩到一起去。
温辰阳如今才五岁,却已经学会了滑板、滑雪、游泳这样的运动,就更别提自行车了,俨然是一副小大人模样。
温辰阳站在荣城机场巨大的广告牌下,朝不远处的温稚初招手:“妈妈,你快来呀!”
温稚初推着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回应道:“来了。”
温辰阳是第一次来到荣城,也是第一次回国,所以对国内的一切都很好奇。
见温稚初走了过来,温辰阳自觉的拿起了自己那个小小的汽车造型的行李箱,另一只手自觉的牵起了温稚初的手。
温辰阳看着机场人来人往的面孔,不同于他平常见到的金发碧眼,这里的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的黑发黑瞳。
温辰阳觉得有些新奇,“妈妈,这里好多人呀,这里就是妈妈说的故乡吗?”
温稚初闻言一怔,但还是回答道:“对,阳阳,这里就是妈妈长大的地方。”
温稚初这次回国,是来参加签售会的。
自从温辰阳一岁后,温稚初便重新开始连载了一部全新的漫画,讲的是一个看似调皮捣蛋的小超人拯救世界的故事。
而这部漫画的主角原型,就是她可爱的儿子。
温稚初的新漫画一经连载,很快便火了起来。
由于故事温馨可爱,画功也足够精湛,很快便火便了全网。
很快便有漫画网站来邀请温稚初入驻、出版,温稚初很快便有了一笔稳定且不菲的收入。
而这次温稚初时隔五年回到荣城,也是因为荣城的出版社和粉丝多次抛出橄榄枝,想要和她商量出版和签售的事情。
温稚初向来是个耳根子软的人,想着自己也已经五年没回荣城给温父温母扫墓了,于是温稚初便答应了签售和出版的事情。
由于这次的事情比较繁琐,加之又带上了温辰阳,所以温稚初便没有住在酒店,而是租了一个带小花园的公寓。
来到新公寓的时候,温辰阳很兴奋的冲了进去,扑倒在沙发上,“妈妈,我好喜欢这里!”
听见温辰阳的话,温稚初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
这五年来,她虽然已经竭尽所能的给温辰阳陪伴,就连唐宋和顾言和照顾了他很多。
但因为温稚初个人的原因,她没有太多朋友,也没有所谓的亲人,就连故乡也没带温辰阳回过。
总之,温稚初是打心底的觉得亏欠孩子的。
小孩子对情感的感知能力是最强的,此时温辰阳见温稚初低着头不说话,很快便从沙发上跳起来,跑过来拉住了温稚初的手:“妈妈,你不要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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